今天提起精神,再一回細看這次的作品,結果是滿意的。多年來,對於完成的作品,我幾乎是不在意的,也從不願再修改完成的作品。在創作過程中直覺、執己見的塗抹,想表達、修正地都已在此過程中盡力了,所以無有遺憾這回事。該躍進及新發現的技巧就留在下一幅作品中。
靠賣畫、其他媒材作品維生,這是我早就放棄的選項,好的作品一年出不了幾幅,惜售、無法複製就足以餓死無心的驕傲,攀緣、陪笑求展場猶如賣身般地可悲,為買家提議的要求而作更是可笑!這些年來,每回邀請展後是賣掉了一些作品,但是每回議價時,六折、五折的喊,真令人頭皮發麻、發笑…。有回展後,接獲一通電話;欲購畫,我回說此作品要自己保留,結果對方回應我說:你不賣畫要如何生活(問的真好!)?也有幾回說是要學畫,我回說不會教,結果也是得到相同的質問。有人因此說我固執,但(教)是有著無比的責任,不會、不敢有錯嗎!保留自己一個階段的作品有錯否!
畫成後累!攀緣不會!教畫不敢!議價難為! 真想創作維生還真的需要魄力…
畫工筆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