菩薩有四直心之相

影像179

復次,迦葉!菩薩有四直心之相。何謂為四?所犯眾罪,終不覆藏,向他發露,心無蓋纏。若失國界、身命、財利,如是急事,終不妄語,亦不餘言。一切惡事:罵詈、毀謗、撾打、繫縛,種種傷害,受是苦時,但自咎責,自依業報,不瞋恨他。安住信力,若聞甚深難信佛法,自心清淨,能悉受持。迦葉!是為菩薩有四直心之相。
再來說菩薩的「四直心之相」。有了直心,就有直心的事表現出來。行事能表達內心的正直,所以叫直心之相。四直心是什麼?當然是與上邪行相反的四種。
一、「所犯眾罪,終不覆藏,向他發露,心無蓋纏」:菩薩在佛法中,有深切的信順恭敬心,那對或有違犯的眾罪,或重或輕,怎麼也不會隱覆的掩藏起來。因為覆藏只是增長罪惡,多生疑悔。如把臭物嚴密的封存起來,一定是越久越臭。所以佛制比丘,有罪不准覆藏(覆藏的加重治罰),而應該向他人發露。發露,就是懺悔。隨犯罪的輕重,依律制而作如法的懺悔,就是對人而將自己的罪過吐露出來。這是什麼罪,應受怎樣的治罰,一切依僧伽的規律而行。過失一經懺悔,或接受了處分,如把瓶中的臭物,倒在太陽下,又加以洗淨一樣,戒體就回復清淨,不再有疑悔等蓋纏,不再會障礙聖道的進修了。蓋是五蓋:貪欲、瞋恚、疑、昏沈睡眠、掉舉惡作(惡作就是悔)。纏是十纏:無慚、無愧、嫉、慳、悔、眠、掉舉、昏沈、忿、覆。
二、「若失國界、身命、財利,如是急事,終不妄語,亦不餘言」:在大眾中,如有了違犯,經人舉發,決不說欺誑師友的妄語,老實認罪。也決不說其他的話,如處分不適當,不公平等。國界等是譬說,假使說了老實話,會因此而(國王)失去國土,會喪失身命,會損失財物:這樣的關係重大,也還是不說妄語。意思說:犯了罪,無論後果怎樣,那怕是逐出僧團,也要直心實說。
三、「一切惡事:罵詈、毀謗、撾打、繫縛,種種傷害。受是苦時,但自咎責,自依業報,不瞋恨他」:上面第三邪行,是於他利養生嫉妒心。這雖也因為貪染心,主要還是由於不信業報。他受種種利養,如知道是福業所感,就應該生隨喜心。即使他不如法得來(如沒有福業,不如法去追求,也是得不到),那是他自造來生的苦果,應該悲憫他,這都不會嫉妒的。與這相反的正行,從自己遭受的種種惡事來說。如被人辱罵,被人毀謗,被人用手腳棍棒來毆打,被人捆縛或者監禁起來。名譽、身體、財物、自由,受到了種種的傷害。一般人有此遭遇,總是怨天尤人,氣憤得不得了。但菩薩是深信業報的,所以受到這種的苦難,只是自己怪自己,責備自己:為什麼造了惡業?不與人廣結善緣?由於自己依業報的信仰而安心(中國人稱為安命),所以不會瞋恨別人。其實,瞋恨有什麼用呢?
四、「安住信力,若聞甚深難信佛法,自心清淨,能悉受持」:菩薩如聽聞甚深難信的佛法,如不思議的佛境界,一切法空性等。能安住於信力中,也就是能尊敬佛說而能起仰信。經上說:『信如清水珠,能清濁水』。所以能安住信力,就能自心清淨,也就能隨順深入,完全受持這甚深的法門。所以說:『佛法大海,信為能入』。
上面所說的,就是菩薩四種直心之相。

摘錄自   印順導師   大和尚  「妙雲集(寶積經講記)」

讀「妙雲集(寶積經講記)」 StarKang 筆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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